《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 池渊/作者 廉贞 简至 汀鹭/风控
2020年12月,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第一大客户被诉侵犯专利权,而相关责任按协议约定由首航新能承担。最终,首航新能选择一次性支付185万欧元专利使用费,以专利授权方式与起诉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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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是冰山一角,首航新能意欲“闯关”创业板,仍存诸多问题待解。一方面,首航新能实控人好友刘绍刚入股仅5个月,首航新能估值“飙升”。并且,首航新能独董黄兴华与刘绍刚存在共同投资,或关系匪浅。另一方面,首航新能研发投入占比低于行业均值,专利数量亦行业“垫底”,专利的发明人“无缝衔接”为同业公司贡献专利。
另外,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系首航新能新晋前五大供应商,进入前五当年入股首航新能,而后又入股首航新能另一供应商,该供应商与宁德时代存在专利发明人“撞名”异象。个中是否存在利益安排?值得关注。
一、实控人好友入股后估值上涨五倍,其与独董存共同投资
公允价值确定问题在股份支付准则执行中容易存在争议,也是企业可以操纵经营业绩和进行盈余管理的方法。2020年5月,首航新能实际控制人好友以6元每股的价格入股首航新能,5个月后,首航新能股权公允价格变为40元每股。
1.1 2020年5月实控人好友刘绍刚以6元每股入股,5个月后公允价格升至40元每股
据首航新能签署日为2023年3月10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截至签署日2023年3月10日,刘绍刚持有首航新能4.2%的股权。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竣昌科技”)系刘绍刚控制的企业,2022年1-6月,首航新能向竣昌科技采购机构件、模具,采购金额为28.69万元。需要说明的是,首航新能将其与竣昌科技间发生的交易参照关联交易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刘绍刚入股首航新能的情况,受到监管层的关注。
据首航新能签署日为2023年4月22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深交所要求首航新能说明,包括刘绍刚在内的自然人股东的入股背景,和首航新能、首航新能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的渊源,部分股东于申报前一年内入股的原因,是否存在为他人代持首航新能股份的情形。
对此,首航新能表示,刘绍刚与首航新能实际控制人许韬原系江苏大学同事及多年好友,刘绍刚基于对许韬及其核心技术团队的信任以及首航新能未来长期发展前景的认可而入股首航新能。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首航新能说明,刘绍刚入股是否构成股份支付。
对此,首航新能表示,2020年5月,刘绍刚以6元每股的价格受让首航新能股权,取得股权的综合成本为1,350万元。刘绍刚的入股不构成股份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刘绍刚入股5个月后,首航新能的估值增长数倍。
据首轮问询回复,2020年10月,陈健聪、郭明平等7人受让股权,其股权价格参照的公允价值为40元每股,首航新能的估值为20亿元。需说明的是,首航新能本次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确认依据为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报告。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刘绍刚入股5个月后,首航新能的每股公允价值上升5.67倍。
实际上,2020年,首航新能估值3亿元的依据,同样受到监管层的问询。
1.2 刘绍刚入股估值依据被问询,称2020年第二季度营收占比下滑系依据之一
据首轮问询回复,基于首航新能自然人股东陶诚、刘绍刚受让首航新能的成本为6元每注册资本,转让价格系参照深圳市首航新能源有限公司(首航新能前身,以下统称“首航新能”)估值3亿元和出资情况确定,深交所要求首航新能说明,2020年其估值3亿元的依据。
对此,首航新能表示,2020年,其估值3亿元的依据包括交易各方的关系、行业发展和首航新能经营的预期、交易不存在业绩承诺及特殊利益安排。其中,行业发展和首航新能经营的预期相关内容提到,2018年度国内光伏发电设备市场进入低谷期。其后,首航新能大力开拓海外市场,2019年,其经营业绩和市场份额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2020年初,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首航新能2020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金额占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较2019年下滑9.36%。刘绍刚虽然看好首航新能未来长期发展前景,但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商议股权转让事宜时均认为首航新能的经营状况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持续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即是说,由于2020年第二季度首航新能营收占比下滑,其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系刘绍刚入股时首航新能的估值为3亿元的依据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上半年,首航新能营业收入较2019年上半年增长超90%。
1.3 2020年第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138.4%,2020年1-6月营收同比增长逾90%
据首航新能出具日为2023年1月27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以及出具日为2023年4月22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19-2020年,首航新能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0.77亿元、1.84亿元,占其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69%、17.99%。同期,首航新能第二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8亿元、1.93亿元,占其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53%、18.86%。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20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首航新能的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38.4%、62.89%。此外,2020年1-6月,首航新能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2.69%。
可以看出,2020年5月,刘绍刚入股首航新能,2020年上半年,首航新能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90%。
即是说,刘绍刚作为首航新能实际控制人的好友,2020年5月,其以6元每股的价格受让首航新能4.2%的股权,彼时首航新能对应的估值为3亿元。仅5个月后,2020年10月,首航新能的估值上升到20亿元,相比刘绍刚入股时价格,此时首航新能每股公允价值为40元每股,涨了五倍有余。
而刘绍刚入股前,2020年一季度首航新能的营收增速高达138.4%。而二季度,刘绍刚作为实控人好友,以该季度营收占比下滑、经营状况存不确定性,作为确定入股价格的依据,是否合理?
事情并未结束,首航新能的独立董事与刘绍刚的关系或不简单。
1.4 独董黄兴华任联发科执行董事,兴华产融及聚联达共持联发科34.48%股权
据招股书,2021年4月6日,首航新能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黄兴华为首航新能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3月10日,黄兴华仍为首航新能独立董事。
此外,黄兴华同时担任深圳市联发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科”)执行董事、深圳市兴华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华产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聚联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联达”)执行事务合伙人。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联发科成立于2014年9月15日,其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及元器件、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网络设备的购销、上门维护、上门保养等。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兴华产融、聚联达均为联发科的股东,黄兴华担任联发科的执行董事。
另外,联发科的工商变更信息显示,2017年9月6日,黄兴华成为联发科的股东,持有联发科55.5%的股权。2018年4月19日,黄兴华退出联发科,兴华产融成为联发科的股东,持有联发科51.89%的股权。联发科经过历次投资人变更,直至2020年12月17日,聚联达成为联发科股东,持有联发科5%的股权,兴华产融对联发科的持股比例变更为35.57%。
2022年5月11日,兴华产融、聚联达对联发科的持股比例分别变更为30.23%、4.25%。需提及的是,兴华产融为联发科第一大股东。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联发科未再发生其他投资人变更。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兴华产融与聚联达合计持有联发科34.48%的股权。
需要指出的是,兴华产融系黄兴华控制的企业。
1.5 黄兴华持有兴华产融100%股权,其与刘绍刚均系聚联达持股超30%的股东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兴华产融成立于2018年3月28日,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黄兴华持有兴华产融100%的股权,并担任兴华产融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兴华产融未发生投资人及管理人员变更。
此外,聚联达成立于2020年9月27日,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其股东包括黄兴华、刘绍刚。2020年12月25日,聚联达投资人发生变更,变更后,黄兴华、刘绍刚对聚联达的持股比例均为30%。2021年5月7日,黄兴华对聚联达的持股比例变更为36%。2022年1月4日,黄兴华对聚联达的持股比例变更为40%,刘绍刚的持股比例仍为30%。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聚联达未发生其他投资人变更。
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聚联达的股东黄兴华、刘绍刚,即为首航新能的独立董事黄兴华、股东刘绍刚。
即是说,黄兴华间接控制联发科超过30%的股权,并担任联发科执行董事。与此同时,首航新能的股东刘绍刚与黄兴华共同投资于聚联达,且聚联达持有联发科4.7%的股权。
简言之,刘绍刚系首航新能实际控制人的好友,2020年5月,其以6元每股的价格入股首航新能,持股4.2%。5个月后,首航新能每股公允价格为40元每股,首航新能称刘绍刚入股时的估值依据之一,系其2020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占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下滑。而2020年第一季度,首航新能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8.4%,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逾90%。
另外,黄兴华系首航新能的独立董事,其控制的兴华产融系联发科第一大股东,而刘绍刚也是联发科的间接股东,即黄兴华与刘绍刚存在共同投资,或关系匪浅。
另一方面,首航新能的研发投入占比常年低于行业均值。
二、专利数量行业垫底,研发人员“退出”即为同业公司贡献专利
企业研发投入是创新的基础,反观首航新能,其研发投入占比低于行业均值,且专利数量在同行中垫底。
2.1 研发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专利数量行业“垫底”
据招股书,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首航新能的研发投入不存在资本化的情形,其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3%、4.2%、5.16%、4.32%。
招股书显示,首航新能的同行业可比企业包括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威”)、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
据阳光电源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度报告,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阳光电源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9%、4.18%、4.81%、5.89%。
据锦浪科技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度报告,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锦浪科技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1%、4.53%、5.22%、4.89%。
据固德威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度报告,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固德威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5%、5.79%、7.04%、10.53%。
据上能电气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度报告,2019-2021年,上能电气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4%、7.58%、8.5%、9.73%。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首航新能的同行可比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值分别为5.27%、5.52%、6.39%、7.76%。
可以看出,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首航新能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低于行业均值。
此外,首航新能获得授权的专利数量在行业中“垫底”。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3月10日,首航新能共拥有专利113项。
据阳光电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阳光电源共拥有专利2,338项。
据锦浪科技2022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锦浪科技共拥有专利149项。
据固德威2022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固德威共拥有专利159项。
据上能电气2022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能电气共拥有专利155项。
不难看出,首航新能专利数量在行业中垫底。
《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注意到,首航新能的研发人员离职后或“无缝衔接”参与同行业企业的专利研发。
2.2 杨孔梁是6项专利的发明人,金云涛是13项专利的发明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首航新能专利发明人中包括金云涛、杨孔梁。
其中,一项名为“一种储能设备”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2022103293992,申请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7月29日,申请人为首航新能,发明人为金云涛、易德刚。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一种电芯支架及电池模组”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2022108481216,申请日期为2022年7月19日,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11月29日,申请人为首航新能,发明人为金云涛、肖荣。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一种储能电柜及用电设备”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21203524930,申请日期为2021年2月8日,授权公告日为2021年10月8日,申请人为首航新能,发明人为金云涛、杨孔梁、易德刚。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一种堆叠支撑件及包括该堆叠支撑件的机箱、电池模组”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20211576241,申请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授权公告日为2021年1月12日,申请人为首航新能,发明人为金云涛、杨孔梁、易德刚。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发明人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一种电池包及电池箱”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20207706276,申请日期为2020年5月12日,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6月19日,申请人为首航新能,发明人为金云涛、杨孔梁、易德刚。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发明人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一种电池模组”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20205851078,申请日期为2020年4月17日,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11月10日,申请人为首航新能,发明人为金云涛、杨孔梁、易德刚。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发明人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一种电池包以及电池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20203468743,申请日期为2020年3月18日,授权公告日为2021年1月8日,申请人为首航新能,发明人为金云涛。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发明人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一种支架、电池模组以及电气设备”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20202739803,申请日期为2020年3月6日,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11月10日,申请人为首航新能,发明人为金云涛、杨孔梁。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发明人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储能设备”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2022302591868,申请日期为2022年5月5日,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8月9日,申请人为首航新能,发明人为李懿、金云涛、曹传吉。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发明人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储能设备”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2021303210553,申请日期为2021年5月27日,授权公告日为2021年9月21日,申请人为首航新能,发明人为李懿、金云涛、曹传吉、仲其正、杨孔梁。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箱体及电池组件”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22218678688,申请日期为2022年7月19日,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11月29日,申请人为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首航”),发明人为金云涛。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据招股书,广东首航系首航新能的全资子公司。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名为“储能电池”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2021302695881,申请日期为2021年5月7日,授权公告日为2021年9月21日,申请人为首航新能,发明人为李懿、金云涛、仲其正、易德刚、杨孔梁。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高压储能电池”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2020303860364,申请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授权公告日为2021年1月1日,申请人为首航新能,发明人为李懿、金云涛、仲其正、易德刚、杨孔梁。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发明人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电池箱”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2020301332710,申请日期为2020年4月8日,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8月4日,申请人为首航新能,发明人为李懿、仲其正、杨孔梁。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发明人变更记录。
可见,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间,杨孔梁参与了首航新能6项专利的研发。2020年3月至2022年7月间,金云涛参与了首航新能13项专利的研发。
值得注意的是,杨孔梁曾是首航新能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东。
2.3 2021年1月杨孔梁成加入员工持股平台,2022年4月退出
据招股书,深圳市百竹成航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竹成航投资”)成立于2018年12月20日,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3月10日,百竹成航投资持有首航新能9.33%的股权,系首航新能的员工持股平台。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21年1月4日,百竹成航投资进行了投资人变更,变更后杨孔梁成为百竹成航投资的新增合伙人,持股比例为0.3%。直至2022年4月19日,百竹成航投资进行投资人变更后,杨孔梁退出百竹成航投资。
即是说,2021年1月4日至2022年4月19日,杨孔梁系首航新能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之一。
事实上,2022年3月,杨孔梁与金云涛同时出现在首航新能同业企业的专利发明人名单中。
2.4 2022年3月起,杨孔梁及金云涛在同业公司参与专利的发明
据招股书,首航新能专业从事新能源电力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专注于太阳能电力的转换、存储与管理,核心产品涵盖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储能电池等。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深圳盛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齐能源”)成立于2020年8月5日,经营范围包括光伏发电设备及零配件、软件、储能设备、LED电子器件、锂电池的研发及销售等。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盛齐能源的股东为深圳市盛齐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齐锂能”)。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名为“一种电池模组的散热结构”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22206768058,申请日期为2022年3月24日,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8月30日,申请人为盛齐能源,发明人为彭登静、杨孔梁。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等年费滞纳金,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盛齐能源名为“一种电池模组的散热结构”的专利,属于储能电池技术领域,提供一种电池模组的散热结构。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名为“一种新型电池箱结构”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22206777216,申请日期为2022年3月24日,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8月26日,申请人为盛齐能源,发明人为彭登静、杨孔梁。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等年费滞纳金,且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盛齐能源名为“一种新型电池箱结构”的专利,属于储能电池技术领域,提供一种新型电池箱结构。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名为“基于锂电池液冷储能系统的故障维护方法与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号为2022112010704,申请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申请人为盛齐能源,发明人为杨孔梁、石玉坤、彭登静、刘伟。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申请的案件状态为撤回专利申请,且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盛齐能源名为“基于锂电池液冷储能系统的故障维护方法与装置”的专利申请,属于新能源储能和数据信息处理技术领域,提供基于锂电池液冷储能系统的故障维护方法与装置。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名为“基于锂电池风冷储能系统的散热均衡控制方法与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号为2022113852358,申请日期为2022年11月7日,申请人为盛齐能源,发明人为杨孔梁、石玉坤、彭登静、刘伟、翟立强。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申请的案件状态为撤回专利申请,且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盛齐能源名为“基于锂电池风冷储能系统的散热均衡控制方法与装置”的专利申请,涉及锂电池储能系统和数据信息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锂电池风冷储能系统的散热均衡控制方法与装置。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名为“一种家用或工商业储能的SOH估算方法、装置及储能电池”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号为2022113850155,申请日期为2022年11月7日,申请人为盛齐能源,发明人为杨孔梁、石玉坤、彭登静、刘伟、金云涛。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申请的案件状态为撤回专利申请,且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盛齐能源名为“一种家用或工商业储能的SOH估算方法、装置及储能电池”的专利申请,涉及家用储能、工商用储能等储能应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家用或工商业储能的SOH估算方法、装置及电池。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名为“一种自动编码方法、系统、装置及介质”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号为2022114193413,申请日期为2022年11月14日,申请人为盛齐能源,发明人为杨孔梁、石玉坤、彭登静、刘伟、翟立强。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申请的案件状态为撤回专利申请,且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盛齐能源名为“一种自动编码方法、系统、装置及介质”的专利申请,涉及一种自动编码方法、系统、装置及介质,其方法包括,确定当前的电池包为主机后,下发编码开始指令给下一电池包,与编码开始指令匹配的下一电池包接收编码开始指令后,将所述下一电池包的地址写入存储器,并上传编码成功信息,接收编码成功信息后,再下发编码结束指令给所述下一电池包。
可以看出,2022年3月至2022年11月间,盛齐能源申请的6项专利或专利申请的发明人均包括杨孔梁。其中,盛齐能源2022年11月7日申请的专利的发明人还包括金云涛。此外,杨孔梁及金云涛参与盛齐能源的专利均涉及电池、储能电池相关技术领域。
简言之,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首航新能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低于同行。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3月10日,首航新能专利数量亦不及同行。不仅如此,首航新能多项专利的发明人杨孔梁及金云涛,“无缝衔接”现身首航新能同行业企业专利发明人名单,专利涉及电池、储能电池相关技术领域。个中是否存在专利技术泄露风险?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首航新能的供应商兼客户与其另一客户的关系“耐人寻味”。
三、宁德时代入股当年进入前五大供应商,其次年再入股首航新能同类供应商
为加强与上下游合作关系,企业接受供应商、客户直接或间接入股情形屡见不鲜。首航新能亦不例外。然而,宁德时代作为首航新能的电芯供应商,不仅对首航新能有间接入股,还入股了首航新能其他电芯供应商。
3.1 宁德时代与昱泽新能,均为首航新能电芯供应商
据招股书,2021年及2022年1-6月,宁德时代分别为首航新能第三、第一大供应商,首航新能向其采购电芯,采购金额分别为0.71亿元、2.38亿元,占首航新能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8%、14.73%。
2021年,首航新能向深圳昱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泽新能”)同时销售和采购,采购金额为924.32万元,销售金额为494.87万元。首航新能表示,其主要向昱泽新能采购电芯,首航新能向昱泽新能销售的主要因电芯长期存放存在损耗的情况,故首航新能将部分型号用量较小的电芯进行销售。
即是说,宁德时代与昱泽新能,均为首航新能电芯供应商
需要指出的是,宁德时代对首航新能、昱泽新能均存在间接入股。
3.2 2021年宁德时代子公司增资入股首航新能,次年又间接入股昱泽新能
据招股书、首轮问询回复,2021年8月,宁德时代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问鼎投资”)开始与首航新能进行接触洽谈,并于2021年11月与首航新能签署了《投资合同书》,2021年12月,首航新能完成办理问鼎投资入股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截至签署日2023年3月10日,问鼎投资持有首航新能3%的股权。宁德时代持有问鼎投资100%的股权。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昱泽新能成立于2013年10月18日,经营范围包括储能电池组及储能系统、不间断电源、储能换流器、光伏逆变器及其配套产品的技术研发、销售等。
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宾晨道”)为昱泽新能股东之一。2022年12月8日,宜宾晨道成为昱泽新能的新增股东,持有昱泽新能4.76%的股权。此后,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首航新能未再进行投资人变更。
另外,宜宾晨道成立于2021年4月12日,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问鼎投资为宜宾晨道的股东之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道投资”)为宜宾晨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宜宾晨道暂无工商变更记录。
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问鼎投资持有宜宾晨道29.4%的股权。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晨道投资成立于2017年5月3日,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关朝余系晨道投资的合伙人之一。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晨道投资进行的历次合伙人变更,变更前后,关朝余均为其合伙人。
据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晨道投资成立于2017年5月3日,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其实际控制人为关朝余。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关朝余担任宁德时代资材部经理,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关朝余于晨道投资风险控制部任职,担任董事及总经理。2017年7月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关朝余担任晨道投资的合规风控负责人。
即是说,宜宾晨道持有昱泽新能4.7%的股权,首航新能的股东问鼎投资持有宜宾晨道29.4%的股权。此外,宜宾晨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曾任职于宁德时代。
事情并未结束,昱泽新能的研发人员或与宁德时代的前员工“撞名”。
3.3 昱泽新能专利发明人王宇曦,与宁德时代研发人员“撞名”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名为“一种锂电储能备电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1821145443X,申请日为2018年7月17日,授权公告日为2019年1月29日,申请人为昱泽新能,发明人为尤志毅、王宇曦、胥王斌、潘均英、胥晓飞。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防水条结构和移动储能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19200234799,申请日为2019年1月3日,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1月14日,申请人为昱泽新能,发明人为宋雄、胥晓飞、王宇曦、胥王斌、汤贤袖、潘均英。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一种储能电池包结构”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22214369825,申请日为2022年6月10日,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11月11日,申请人为昱泽新能,发明人为胥晓飞、胡金、汤贤袖、刘向前、王宇曦。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著录项目变更记录。
可以看出,2018年及2022年,王宇曦均有参与昱泽新能的专利研发。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名为“电池内部温度测试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17201441000,申请日为2017年2月17日,授权公告日为2017年9月12日,申请人为宁德时代,发明人为李青、马达、谭目扬、谢署光、王宇曦。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发明人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失效电池气体压力测量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16214775857,申请日为2016年12月30日,授权公告日为2017年8月4日,申请人为宁德时代,发明人为李青、马达、谭目扬、谢曙光、池奉、王宇曦。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发明人变更记录。
一项名为“充电电池析锂的检测方法、电池管理系统及电池系统”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2016102553605,申请日为2016年4月22日,授权公告日为2019年6月18日,申请人为宁德时代,发明人为魏臻、王宇曦、许金梅、蒋治亿、张凯。截至查询日2023年5月24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且无发明人变更记录。
可以看出,昱泽新能的专利发明人与宁德时代的专利发明人王宇曦“撞名”。
综合来看,2021年,宁德时代成为首航新能第三大供应商,首航新能主要向其采购电芯。同年,昱泽新能成为首航新能的电芯供应商。该年度,宁德时代通过旗下子公司问鼎投资入股首航新能。次年,问鼎投资又通过宜宾晨道入股昱泽新能。即宁德时代先后间接入股首航新能及其电芯供应商昱泽新能。
蹊跷的是,昱泽新能多项专利的发明人,与宁德时代2017年申请的一项专利的发明人撞名。在上述情形下,作为与宁德时代同类别的供应商昱泽新能,其与首航新能的合作,是否存在利益安排?或待考证。
临渊羡鱼,不如归而结网。面对上述问题的考验,首航新能能否泰若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