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 放射性废物处理指使放射性废物适于最终处置(包括往大气或水体排放)的一切操作实践,例如收集、分类、浓缩、焚烧、压缩、去污、固化、包装、储存和运输等。
2、废物处理的目标是尽量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体积,以减少储存、运输和处置的费用;并尽可能回收或复用,减少向环境的排放。
3、排放的放射性总量和浓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废物必须分类收集和存放,分别处理,防止交叉污染或污染的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