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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安检室,一位抱着婴孩的妇女吸引了安检人员的注意,经询问得知,女子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孩子刚刚11个月。由于家里无人照顾,只能抱着孩子前来参加庭审。
因当事人携带了大量婴儿用品,无法通过安检携带进入审判法庭。且婴儿年龄较小,不时哭闹,需要经常安抚,也不适宜进入法庭参加审判活动。得知这一情况后,长春中院立案庭法官张克烈在结束上一场庭审后,第一时间带着法官助理来到西门安检室,进行了一场特殊庭审。在法官助理和安检员的通力配合下,法官现场进行开庭询问,手写询问笔录,顺利地完成了庭审。
近年来,长春中院立案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厚植为民情怀,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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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郭雍皓
图片来源: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