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尹晓军)近日,甘肃省语委、省教育厅印发《甘肃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从测试工作管理、测试机构、组织实施、测试员、视导员、复审员、等级证书、测试质量监控、违规处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管理办法(修订)》明确了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测试机构的工作职责,明确了测试方式,所有测试流程均通过测试信息化管理系统,按计算机辅助测试方式实施。对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职责和测试站点的设置审批权限做了修改,对测试站点建设的具体标准做了修改,规范了测试经费支出管理。同时,新增了电子证书的内容,明确了等级证书发放及更补证书的相关事项,补充完善了对测试站点、测试员及参加测试人员违规处理的相关规定。
甘肃要求,测试站点的设立应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合理布局,不得设立在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取消纸质试卷,明确测试试卷由国家测试机构统一编制和提供,各测试机构和测试站点不得擅自更改、调换试卷内容。同时,明确应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应试人再次申请接受测试,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