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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生毕业两年学校仍未退回保证金”一事,有了新进展。5月8日,当事人小张告诉澎湃新闻,5月5日,学校已经退回自己入学时缴纳的4500元保证金。
澎湃新闻5月4日报道,小张反映,2018年9月入学河北省衡水滨湖新区博文中等职业学校时,被时任校长蔡某收取4500元保证金。当时学校发的通知称,第一年总收费6600元,其中4500元是保证金,其它的是住宿费、学杂费、书本费、报名费。
通知显示,学生的学费由联办企业垫付,学生只需要交4500元保证金,签订就业保障合同,学生工作两年后退还4500元保证金。
小张介绍,学校答应他们,7月实习结束后就发放毕业证、退保证金。“后来又说招生忙、疫情原因,说等到11月再说。”
但到了约定期限,蔡某又以招生忙、疫情影响等借口推辞,两年多时间里一直没有退还保证金。
5月8日,小张告诉澎湃新闻,澎湃新闻报道次日(5月5日),校方联系了他父母。他父母到学校后,学校以现金方式退回了4500元的保证金。
校方还表示,这笔钱是现任校长垫付的,当初收费的蔡校长依然联系不上。
对其他同学的保证金是否能够退回,小张表示不清楚。